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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7-26 15:37:17 作者:

2020年7月1日起国家标准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实施。根据第九届四次评审委员会会议纪要,肥料产品根据登记类型及原料的不同执行不同的限量要求,限量要求包括:重金属(汞、砷、镉、铅、铬、铊)、缩二脲、微生物(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的限量要求,安排产品年度质量检测时应及时更新检验项目。根据现行原料组成、生产工艺下的产品不会产生某种有毒有害物质的,由申请人出具承诺书,不进行常规检测。

2021年4月的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上,农业农村部给企业出具了一个”执行《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承诺书“的统一格式,符合这个要求的,生产企业不需要自己写承诺书,在统一格式基础上补充产品名称和技术指标,然后签字、盖章即可。 承诺书格式请见本网站 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