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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产品年度检验

发布时间:2021-07-26 15:13:06 作者:

根据2019年10月21日版本的《肥料登记服务指南》要求,肥料续展时需要如下材料:


1.《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

2. 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3.年度产品质量报告。

申请人应提交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同时,提交产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产品质量管理、质量认证、监督抽查等方面的情况。

4.产品应用情况报告。

该产品在登记证有效期内使用面积、施用作物、应用效果和主要推广地区等情况。

5.生产企业考核表。

境内申请人还提交由所在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的生产企业考核表。生产企业考核表要求参照《肥料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


其中第三项年度产品质量报告,需要获得登记证后每年度都安排两次检验,获得合格的质检报告(2019年10月以前获得登记证的产品每年安排一份质检检验报告)。

年度质量检验应该在具有CMA(计量认证)认证的权威机构安排,报告内容符合产品执行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


我公司再次提醒广大生产企业,年度质量检验一定选择专业、权威的检验单位完成,确保数据真实、不造假。对于以虚假材料获得登记证后的,农业农村部相关部门可回收已经颁发的登记证,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类产品,影响企业信用。